2022年代开餐饮费发票填写新标准!
提醒: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备注栏需填写的內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时
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提示:以上列举备注栏应填写的信息,也是取得的纳税人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时,应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使用和普通,开具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且不得全额开具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代开餐饮费发票纳税咨-讯:s6s4s8 中鸿财税矀信号,验证后付,守信用,优质服务,开启电子,纸质邮递到家,,直接面向全国纳税人提供、使用、交付等服务,解决报销,做账的烦恼。
小结:的基本内容包括:的名称、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也包括票面的备注栏,企业取得未按规定进行备注的属于不合规票据,属于违反管理法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土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扣除项目金额。
疑问:我企业取得支付万元的房租,备注栏未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目前已经认证抵扣了。
答复:建议让出租方重新开具正确的房租,否则存在不得抵扣的风险,而且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号)附件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扣税凭证,是指、海关进口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和完税凭证。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以下简称“不合规”),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疑问:今天我公司收到份进货的专票,对方漏打上开户银行及账号了,该份是否有效?
参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条规定:“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章。”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第四条规定:“的基本内容包括:的名称、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参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规定:“第十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十条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章。”
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简称“不合规”)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今天起,备注栏定不能随意了。大家定要注意!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哦!